鸣寒停好车,“谢谢金主哥哥。”
陈争眼皮跳了下,“叫什么不好,叫这个?”
周围人来人往,鸣寒压低声音,“那就不要金主了,只要哥哥。”
他离得太近了,说话时热气就铺洒在陈争耳边,陈争下意识用冰凉的手指捏了捏烫起来的耳朵。
陈争没有看过鸣寒穿羽绒服,长款大衣鸣寒也不怎么穿,不是短夹克就是冲锋衣,看着倒是不冷,干活也利索,但陈争觉得鸣寒这个子,不穿点长的真是白瞎了那双腿。好歹中学时因为长太快被痛哭过呢。
想到鸣寒因为生长痛而默默流泪的模样,陈争上回心痛过了,这回却想笑。
鸣寒说:“哥,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?”
陈争将一件长到小腿的羽绒服往他怀里一拍,“穿上我看看。”
鸣寒拿起一比划,眉毛都拧到了一块儿,“这太长了,哪家好警察穿这个去工作?”
陈争:“嗯,我要送你进娱乐圈。”
店员听得在一旁偷笑。
鸣寒别别扭扭地穿上,陈争眼光好,这羽绒服虽然是烂大街的黑色,但是细节处做得很好,穿在身上有型又拉风,丝毫不臃肿。但鸣寒的反应很好笑,可能是确实没有穿过这么长的衣服,很不习惯,手脚不大协调。
陈争不由得想到了鸣寒在竹泉警犬基地带的那些黑背,一个个威风凛凛的,但鸣寒想一出是一出,给它们穿宠物狗的鞋子,一穿上,路都不会走了。
鸣寒现在就有点像。
陈争走过去,帮鸣寒将里面的衣领整理好,又抓着他的手臂摆了两下,“这下四肢驯服好了吗?”
鸣寒显然也想到了黑背,“回旋镖扎我自己身上了。”
不愧是机动小组的精英,鸣寒的不适应只持续了几分钟,陈争给他拉好拉链,将他推到镜子前时,他已经灵活地能当场走个台步了。
店员赞不绝口,说这衣服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。
“就这件吧。”陈争也很喜欢,正打算付钱,鸣寒却将他拦住,“赔羽绒服是你自己说的,我没说要羽绒服,我要什么还没想好。”
陈争顿了下,明白过来,“这件算我送你。”
鸣寒说:“那我还可以要别的?”
陈争在他胸口拍拍,“可以是可以,过分的不行。”
鸣寒又威风地走了几步,“有人给买衣服了,感觉像是嫁入了豪门。”
陈争: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回洛城后,陈争只休息了一天,立即投入工作。孔兵忽然联系他,“陈老师,你现在方不方便来穗广市?”
陈争立即问:“宾法有消息了?”
孔兵说,没消息,但宾法的问题比他以为的多,电话里说不清楚。
穗广市就在洛城旁边,几乎算是洛城的一部分。陈争跟鸣寒打了声招呼,当即开车过去。
孔兵就在穗广市局,接待他的警察陈争都面熟。对方也是因为孔兵打着陈争的招牌,才知无不言。陈争和刑警们寒暄几句,一位姓张的队长说:“宾所是我师父,他真是可惜了。”
二十年前,穗广市和洛城的联系远没有现在这么紧密,穗广市的案子都是自己查自己破,不会依赖洛城的支援。当时要论谁是穗广市最出色的刑警,那一定是宾法。宾法是支队长亲自带出来的,年纪轻轻,样样出色,今后肯定会接支队长的班。
往后的几年,宾法确实非常顺,不仅自己破案率高,带的几个徒弟也青出于蓝。但十五年前……张队顿了顿,准确来说,是十六年前了,一起并没有发生在穗广市的案子,改变了宾法的人生走向。
陈争听到这里,脑子忽然顿了一下。这个时间点,没有发生在穗广市,却和穗广市有关?他条件反射就想到了梁岳泽家的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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